個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普通車增量指標:
(一)住所地在廣州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 證明和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三)名下沒有廣州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廣州市小客車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均登記為注銷達到報廢標準(包含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或被盜搶狀態;
(四)名下沒有持有有效的廣州市小客車指標;
(五)不具備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六)2年內沒有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車增量指標。
住所地在廣州市的情形包括:
1.廣州市戶籍人員;
2.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3.近3年在廣州市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滿24個月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4.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5.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工作,按規定不需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6.持有本省有效人才優粵卡的人員;
7.經市高層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8.持有廣州市有效人才綠卡的人員;
9.經南沙區認定的外籍和港澳臺人才;
10.近2年內每年在廣州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臨時住宿登記信息的港澳臺居民、定居國外的公民;
11.持有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近3年在廣州市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滿24個月的港澳臺居民;
12.在廣州市辦理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近2年內每年在廣州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臨時住宿登記信息的外國人。
非廣州市戶籍人員申請增量指標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限計算至指標管理機構公布審核結果的前一個月,外地轉入醫保時限不納入累計時限,重復參保期間不重復計算時限。
申請材料
(一)廣州市戶籍人員、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已退休):居民身份 證、機動車駕駛證。
(二)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軍(警)官證、居民身份 證、機動車駕駛 證、團級以上駐穗部隊出具情況說明(需收取原件,參考樣本見附件)。
(三)按規定不需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 證、機動車駕駛 證、按規定不需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證件或所在單位出具情況說明(需收取原件,參考樣本見附件)。
(四)廣東省人才優粵卡人員:有效身份 證件(外國人請同時提供護照翻譯本)、機動車駕駛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
(五)廣州市高層次人才:有效身份 證件(外國人請同時提供護照翻譯本)、機動車駕駛證、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證。
(六)廣州市人才綠卡人員:有效身份 證件(外國人請同時提供護照翻譯本)、機動車駕駛證、廣州市人才綠卡。
(七)南沙區外籍和港澳臺人才:有效身份 證件(外國人請同時提供護照翻譯本)、機動車駕駛證、南沙區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B類)/南沙區高層次人才證書/南沙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 薦函。
(八)港澳臺居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表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
(九)定居國外的中 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表、機動車駕駛證。
(十)外國人:護照、護照翻譯本、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表或外國人永 久居留身份 證、機動車駕駛證。
【注:通過網上辦理的,按系統提示要求自行上傳相應材料,確保材料信息完整、清晰,以免對材料審核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