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運營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傳統電信運營商的通信資源開展電信業務的新型電信運營商。
虛擬運營商一般擁有某種或者某幾種能力(如技術能力、設備供應能力、市場能力等),在租用基礎通信資源之后,根據自身主營業務優勢對通信服務進行深度加工,終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戶服務系統,向消費者提供通信服務。
典型的虛擬號段有哪些?
典型的虛擬號段有:165、167、170、171、162等。其中1700、1701、1702、162是電信網絡制式的,1703、1705、1706、165是移動網絡制式的,1704、1707、1708、1709、171、167是聯通網絡制式的。1349、174屬于衛星通信,而物聯網的虛擬號段主要是140、141、144、146、148。
從虛擬號碼的前四位數就可以看出,它屬于哪一家。虛擬號段也更容易被標記為"詐騙電話"。因為這個號段具有極強的隱蔽性,所以受到某些網絡詐騙團伙的青睞,利用此號段號碼來招搖撞騙。
而且虛擬運營商相對來說,管理模式還不夠成熟。計費時效偏慢,撥打客服收費,某些還存在不合理和不顯示歸屬地等問題。
特征:
1、避免了大規模的資本沉淀,固定資產與總資產的規模也因此而大大降低,虛擬網絡運營商的基礎設施投資要低得多,無須投資昂貴的無線電設施。
2、在正常情況下,虛擬網絡運營商的邊際成本(Net Margins)要低于移動網絡運營商,投資回報率有可能超過網絡運營商。可見,移動虛擬網絡運營商主要成本來自網絡容量租賃費用,而后者又同終用戶的數量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