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費內容
港澳臺100MB流量包 10元100MB /30天
港澳臺300MB流量包 20元300MB /30天
二、業務使用規則
(一)副卡不可分享主卡訂購的港澳臺流量包內業務量,副卡可單獨訂購。
(二)本流量包的適用付費類型是后付費。
(三)需開通港澳臺漫游業務使用權限。
(四)流量包內流量為流量包目的地漫游流量,可用于4G、3G、2G上網方式,不含WLAN(Wi-Fi)上網,不可在大陸地區使用。
(五)生效時間:2017年5月1日。
三、其他規則
(一)訂購:港澳臺流量包需自行申請訂購,用戶需先開通港澳臺漫游權限,并通過營業廳、10000號、網掌廳或者短信訂購。已訂購原國漫包天流量包的用戶,需退訂國漫包天流量包后才可訂購港澳臺流量包。用戶訂購港澳臺流量包二次確認成功后,流量包訂購成功。訂購當月流量包費用全額計扣。訂購成功后30天內用戶可以使用該流量包。
(二)生效:訂購成功后立即生效。流量包生效狀態及生效時間都將以短信方式提醒用戶。
(三)失效:
1.使用后失效:用戶在流量包有效期內在港澳臺使用流量超過100MB/300MB后,流量包失效。
用戶在港澳臺使用流量未超過100MB/300MB,失效時間從生效時間起按自然天計算(以下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生效當天為第1天,第1天過24:00后為第2天,……,第30天過24:00后流量包失效。
2.用戶訂購該流量包成功后30天內未使用,流量包不能再激活。
(四)退訂:港澳臺流量包一旦訂購成功(即扣費成功),不論是否在漫游地產生數據流量,均不可退訂。
(五)疊加規則。港澳臺流量包允許重復訂購和不同檔次疊加,優先使用先購買的流量包。
(六)公平流量使用原則
流量服務受各地運營商網絡公平使用原則約束,當客戶于短時間內使用過多流量或達到公平使用量,運營商將有權對客戶進行限速。
已開通省份:江蘇、云南、貴州、甘肅、山西、山東、黑龍江、江西、重慶、遼寧、寧夏、河南、天津、浙江、湖南、上海、陜西、海南、青海、河北。